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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山东贝莱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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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五五分即同等责任致人死亡的,赔偿分两种:双方都是机动车的,交强险先赔对方,超出部分各担50%;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的,机动车先用交强险赔,超出部分也各担50%。责任比例上,全责100%、主责70%、同等50%、次责30%。对方不赔的,可按事故责任起诉,对方有保险可一并起诉保险公司,判决后仍不赔可能被拘留、罚款甚至被追究刑责。如果您在青岛需要交通事故方面的专业帮助,欢迎联系山东贝莱德律师事务所。 一、车祸五五分一方死亡怎么赔偿 车祸五五分一方死亡应这样赔偿: (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 (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己承担,有保险就保险公司赔偿。机动车一方先用交强险赔偿对方,超出部分各自承担50%。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同等致人死亡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同等致人死亡的赔偿方法如下: (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方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 (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己承担,有保险就由保险公司赔偿,机动车一方先用交强险赔偿对方,超出部分各自承担5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三、车祸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四、车祸55责任对方不赔怎么处理 车祸55责任对方不赔可以根据交警所认定的事故责任,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如果对方是机动车的,则可以同时起诉对方和对方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交通事故判决强制执行后仍不赔偿,可否进行刑事诉讼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还不履行,可能拘留、罚款,甚至构成刑事犯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车祸同等责任致人死亡的赔偿,责任比例、交强险赔付顺序、对方不赔后的诉讼选择,这些环节往往相互牵连,实际处理时还要看事故认定书、保险情况和对方履行能力。山东贝莱德律师事务所设在青岛黄岛区,团队处理过人身损害赔偿和民商事诉讼案件,如果手头正有类似纠纷,不妨带着材料去所里坐坐,把赔偿数额和下一步怎么走先聊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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