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0532-86883988

律所介绍

山东贝莱德律师事务所 山东贝莱德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批准设立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坐落于青岛市黄岛区,交通便利,是一家集专业法律服务与客户关怀于一体的现代化法律服务机构。业务范围全面覆盖。律所业务涵盖民商事诉讼、债权债务处理... 详细>>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山东贝莱德律师事务所

电话号码:0532-86883988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漓江西路877号(山东高速西海岸中心)内三栋14层1403、1404

法律知识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给个人,没资质合同有效吗?律师分析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建筑劳务分包是否需要资质、能否分包给个人、发包给无资质方要负什么责任,以及无资质承包合同是否有效,都是常见争议。按规定,劳务分包需具备资质,不能分包给个人;发包给无资质方,发包人可能承担连带赔偿或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担责;无资质承包工程所签合同通常无效。为更好帮您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问题,整理了相关专业知识、实务操作、法律和案例。若需法律服务,欢迎直接联系山东贝莱德律师事务所。 一、建筑劳务分包需要资质吗 建筑劳务分包需要资质,具体资质如下: (1)建筑劳务分包需要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本专业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企业中级、高级工不少于50%,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企业近3年工程质量合格; (5)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二、建筑劳务是否可以分包给个人 建筑劳务不可以分包给个人。工程总承包单位要将工程分包给具有资质的单位,而个人是不具有承包资质的,所以不能将劳务分包给个人。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三、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法律责任 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甲方需负的法律责任: 1、承包人雇佣工人受伤,发包人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个人承包违法用工,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承包人欠付工程款,对实际施工人承担直接赔偿责任; 4、实践中相当多的承包人不具有施工资质,发包人也不注意,甚至企业法务或者律师提示均不在意。 劳务外包所需资质: 1、承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劳务承包资质、用工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一般在实践中,取得承包资质的法人单位均经过行政主管机关的安全生产审查,企业应注意合同有效期需在该单位资质有效期之内,一旦承包单位资质被行政机关吊销,企业应当及时终止劳务外包合同; 2、建筑类外包合同应及时足额支付工程价款。对于建筑工程项目外包,根据我国建筑法律规定,发包人需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因此,企业应按照工程外包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承包单位支付工程款,否则实际施工人受到损害时,可将发包人列为被告,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应的赔付责任; 3、作业场地安全及生产设施设备安全。在签订合同时,可尽量约定由承包单位负责对作业场地进行必要的安全防护,由承包单位自行准备作业所需设施设备及安全防护器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布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 个人承包经营违反劳动合同法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四、没有资质承包工程合同有效吗 没有资质承包工程合同无效。原因如下: (1)无建筑施工资质的公司是不能承接相关工程建筑的,因此所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也因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2)签订的合同只有在当事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签订该类型合同的合法资格,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且不存在不真实的情形,当事人签署的合同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也没有侵犯公共利益时签订的合同才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常常涉及资质、合同效力和工程款支付。把劳务分包给个人,或者发包给没资质的单位,后续责任认定会变复杂。具体案件还得看合同内容和履行证据。山东贝莱德律师事务所位于青岛黄岛区,业务涵盖民商事诉讼、合同纠纷处理,团队在公司法、民商事诉讼方面有实务经验。如果你正遇到类似问题,可以和山东贝莱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当面沟通,把案情理清再定方案。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